信用卡/信用報告/破產 (發布于2001年華人工商)

如何選擇適當的信用卡?

在美國,平均每人擁有8張信用卡。擁有符合自己需要的信用卡不但方便,更能聰明地活用未來錢。如果錯誤選用了信用卡,則直接影響到您的經濟狀況及信用記錄。

信用卡選擇決定於三個因素:還款期限、利率及其他費用。還款期限是指從用卡當天至應付款的期間,通常二十天左右,如果您在還款期限內付清所有款項,則無需付任何利息或費用。利率是指信用卡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息,利率平均19%,是銀行利率的三、四倍,是『合法的高利貨』(法律特許信用卡收取高利息,理由是信用卡是風險生意)。其他費用包括年費、晚付帳之罰款、現金提取之手續費、及超過信用額的手續費等。
 

一、美國大約有1/3的人經常不付清或不按時付清信用卡帳單。如果您有這樣的習慣,最好挑選低利率的信用卡,這樣可以減少一些利息。

二、如果您每個月都能按時付清全部信用卡帳單,則選擇還款期限較長的信用卡,如此您有更多時間去付帳。

三、不要被低利率(如2.9%)迷惑,小心其他各種費用。總而言之,低利率、長還款期、沒有年費、附加費用低的信用卡是首選。
 

持卡人作為消費者有那些法律權益?

每張信用卡帳單(Statement)背面都印有持卡人的法律權益,一般人都不會留意那些又長又小的英文說明。這些權益包括:
 

一、如果您不想繼續用某張信用卡,您可以通知信用卡公司取消它,之後不用再付年費或其他費用。已取消的卡最好剪碎毀滅或寄回給信用卡公司,不要留住它。

二、如果您的信用卡遺失或被盜,您通知了信用卡公司之後有人冒用你的卡,你無須付任何款項。儘管你沒有通知信用卡公司,不管盜用數額是多少,只要不是你自己用的或者授權他人用的,也並非你的簽名,你最多只需付$50。

三、如果他人冒用你的信用卡,或帳單上數目有誤,或你得到的物品並非你用信用卡訂購的物品,你有60天時間可以書面通知信用卡公司,聲明不付款或要求其改正數目。信用卡公司必須在30天內書面回覆你,並在90天內將問題解決。如果不按時回覆你或解決問題,信用卡公司以後都不能向你收取任何費用,在整個處理過程中,信用卡公司也不能停止你的卡或者報告到信用報告機構(Credit Reporting Agency)而影響你的信用。

如何保證信用卡的安全?

現時有成千上萬宗身份證或社會安全號碼被他人盜用的案例,主要用於冒用信用卡,故此持卡人(尤其是有多張卡的),一定要注意以下 “三要” 及 “三不要”:
 

    * 信用卡丟失或被盜,要馬上通知信用卡公司,最好同時報警備案。信用卡公司會立即取消該卡,重新發一張新的給你。
    * 簽寫信用卡用過的複寫紙,要馬上撕掉,以免留下號碼。
    * 不用的卡,要剪碎或者寄回給發卡公司。
    * 不要將信用卡或者信用卡號碼給別人,除非是買東西或者用信用卡付訂金,訂機票,酒店、租車等
    * 不要將信用卡號碼寫在支票上,不要將自己的名字、地址、電話號碼、社會安全號碼寫在信用卡收據上。
    * 不要將Pin No. (提現金的密碼)告訴別人或者寫在卡上。
       

信用報告常識
 

現在全美有三大信用報告公司和超過千家地方信用報告公司記錄了超過二億人的信用狀況。銀行、貨款公司及信用卡公司等在決定借錢給你或給你信用之前都會調查你的信用記錄。拒付、晚付、申請破產、法庭判決、欠稅、房屋、汽車被拍賣等都會記錄在案,保持七年(破產記錄可長達十年)。之後,這些記錄會被刪除。

 

消費者對信用報告有如下法律權益:
 

一、如果你申請信用、工作或買保險被拒,拒絕你的公司必須告知你理由及誰給其提供的信用報告(公司名稱、地址、電話)。

二、你有權知道你的信用檔案裡所有資料,包括近期誰要過你的信用報告。如果你在60天內提出,你可以得到一份免費信用報告。

三、如果你發現檔案裡有不真實或不準確的資料(大約有1/3的檔案有誤,其中1/5有重大錯誤),你可以要求信用報告機構予以更正。其必須在30天內調查清楚,並給你一份書面報告,如有改正,也要給你一份改正過的報告。你還可以要求其通知曾經要過你的信用報告的人或公司。若其不肯改正,你自己有權寫一份最多100個英文字的報告加到你的信用報告裡。

四、對於不真實的資料,信用報告機構必須將其更正或刪除,太舊的資枓(超過七年或十年)也必須刪除,但準確的資料則不能 『刪除』 或『修補』 。

五、信用報告只能提供給你本人、銀行、信用卡公司、貨款公司、債主、雇主、保險商、房東等,並非所有人都能得到。

六、如果是雇主要求你的信用報告,或信用報告牽涉醫療病歷,必須先得到你的書面同意方可。

七、你有權要求信用報告機構不要將你的名字資料洩露或賣給其他商家,建議大家每年去購買一次自己的信用報告(8至15元一份),寫信或上網均可,及早發現是否報告有誤。

 

信用卡欠債太多怎麼辦?

 
由於信用卡的方便及鼓勵先用”未來錢”,很多人都喜歡甚至依賴信用卡來付帳,但信用卡數目過多則會造成混亂或濫用。如果經常晚付或不付信用卡帳單,本利就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以致無法還清。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採取以下解決辨法:


一、自己或委託律師打電話或寫信給信用卡公司商討協定還款計劃,爭取更多時間去付帳,每期少付帳,減少或免除利息,或減少欠帳總額。每家信用卡公司有各自的協商原則及底線,一般都不願意外洩,有經驗及常與這些公司打交道的律師則可以洞察這些秘密,為你爭取最理想結果。商議的方法通常都有效。如果信用卡張數多的話,要花很多時間與精力去一一與每家公司聯繫。

二、某些非營利機構提供免費信用資訊服務,但由於資源及專業知識的限制,通常效果不大。

三、尋求聲稱能修補你的信用的 『信用醫生』、 『醫務所』幫助。大家要特別小心,以防有詐,因為沒有人可以將你真實的壞信用記錄改成好的,或者刪改準確的信用資料。只有錯誤過時的資料可以被更正或刪除。

四、私營貸款整理(Debt  Consolidation)公司經常發信給有債務困境的人,願意借錢給你去清還你現有的債主,然後將你現有的債主變成他一個債主。好處是可替你解燃眉之急,以後每個月只需寫一張支票付一個債主,可以有更長時間去還款。壞處則是你要先交一筆不少的手續費,對已陷入經濟困境的你是雪上加霜,而且利息也比原來更高,可謂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五、宣告破產是最後也是最有效的辦法,消費者個人常用的是第七章及第十三章。

a. 第七章破產也稱 『直接破產』(Straight Bankruptcy)通常可以取消所有信用卡債(除了因欺詐,用欺騙手段或虛假資料獲得的信用),以後都不用再償還。如果在提交破產申請前60天內提走$1000以上現金或購買$500以上高檔物品,而信用卡公司又提起訴訟的話,法律會推斷申請人有欺詐行為或者故意欠錢不還,除非申請人能證明相反的事實,否則,儘管辦了破產,這部份債項仍需要償還。同時法律允許申請人保留一定數額的財產。申請破產的條件也相當寬鬆,絕大部份信用卡欠債者都符合條件。破產法規定6年內只能申請一次第七章。如果財產不多,第七章是上選。

b. 第十三章產也稱 “債務重整”(Adjustment of Debt),通常要在三至五年的還款計劃中,用除了家庭必需開銷以外剩餘下來的收入財產去清還部份或全部欠債。第十三章允許保留比第七章更多的財產,同時也可以消除在第七章中不能消除的債務,如稅款、罰款、學生貸款、銀行貸款及牽涉欺詐的欠款等)。如果財產很多,則第十三章較合適。


不論哪一章破產申請都可以立即停止所有追討、訴訟、查封、扣押、扣工資、拍賣等。當然破產申請會嚴重影響信用,它在信用報告中保留七至十年之久,此期間比較難再申請到信用卡或借到款,但有些公司反而願意借款給破產申請人,因為這些申請人在將來的六年內都不可能再辦第七章破產。

 
信用卡與破產的關係

目前美國短期消費貸款達兩萬億,其中信用卡貸款一萬兩千億,佔60%,信用卡壞帳在1%至5%之間,也就是120億至600億,數字相當驚人。

 
1998年全美破產申請案件有130萬件,1999年有近120萬件(大約每200個人中就有1個,其中90%是個人破產,而個人欠債中有70%是信用卡欠債,而導致持卡人陷入經濟困境乃至宣告破產,持卡人和發卡公司雙方都有責任。


持卡人的責任:不少持卡人理財不當盲目申請信用卡。我的一個客戶自己及與別人聯名的卡有40多張,連自己都記不清楚哪些卡是哪家公司,更何況利率、還款期限等情況。用過卡後沒法付帳單時,就用一張卡蓋另一張卡,結果利滾利,越欠越多,最後還是要辦破產。其實,信用的好壞不是由卡的張數來決定,而是由你用卡的次數、數額大小、有無不付,少付或者晚付來決定。儘管你只有一張卡,如果一向按時付清,你也會有好的信用記錄。相反,卡再多也無濟於事。通常兩、三張已足夠。另一方面,一些持卡人理財很好,收入支出都有預算,但天有不測風雲,一些突發事件,如失業、患病、生意失敗、車禍、被盜、好賭、法庭判決或者家庭開銷激增等也會令你深陷困境,無法按時還清欠債。


信用卡公司的過錯:大家平時每個月可能會收到好幾張預先批准通過(Pre-Approved)的申請書,寫明只要你將表填好,用他們預先準備好的已付郵資的信封寄回去,他們很快就會將卡寄給你。至於申請表裡的內容如收入、存款、工作等。儘管不用很大力氣就可以加以確認,但他們卻很少這樣做。有時只打電話到所謂 “雇主”處稍作了解即了事。這樣有些 “報大數’的申請人就輕而易舉的拿到卡,享受刷卡的方便,卻忘記花完錢後無法清還。此時信用卡公司及追債公司就不分日夜打電話到你家裡及辦公室,不斷寄信催你還錢,甚至告上法庭恐嚇你,對你在經濟上、精神上、生活上和工作上都帶來極大壓力和影響。


聯邦破產法的公正性:當持卡人無法償還欠債時,本金加利息,利滾利,儘管持卡人省吃儉用,東湊西借,一年、三年甚至一輩子都無法還清,這樣他們將長期生活在最貧困的處境中無法自拔。而信用卡公司通常屬於大財團,當然比持卡人富有。1%至5%的壞帳固然是不少的損失,但收取的高額利息足以彌補其損失了。事實上,長期以來,他們己經賺了你不少利息和費用。故此,在權衡利弊之下,出於公平仁道的原則,美國國會制定聯邦破產法,允許符合條件的債務人宣告破產,免除其債務,讓其有個重新開始,開展無債一身輕的新生活。當然國會並不鼓勵債務人故意欠債不還,或者用欺騙的手段去騙取錢財及服務。破產法律對此有嚴格規定,另有兩套專門法律 『欺詐性交付通則』 及 『欺詐性轉移通則』,限制債務人在申辦破產前非法將財產轉名、轉移、藏匿而不還給債主。當然,申請前適當的財產處理則是必要和合法的。建議你在作出有關處理前,先諮詢熟悉破產法的專業律師。

 
請注意三個你可能已經陷入經濟危機的訊號
 

一、經常不按時付清帳單,短期內也許還能應付,長期下去可能將有一天數字大到你不敢相信。所以能及時付清的應盡早還清。
 

二、用信用卡提取現金來應付日常生活開銷,更嚴重的是用來賭錢、炒股票。從你提取現金的那一刻就開始算利息,而且每次都要付幾十元的手續費。


三、用信用卡支付生意上的開銷,證明你的生意情況不太好,收入可能減少或不多,另一方面利息在增加, 小心導致生意失敗。
 

(本文由伍雄傑律師撰寫)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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